4月13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布會上,海關總署綜合業務司司長金海表示,從4月1日到4月12日,全國海關共驗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資價值165.6億元。為進一步推動醫療物資的有序出口,海關總署在4月10日發布了第53號公告,決定對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等直接用于抗疫醫療救治、與人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關的醫療物資,實施出口商品檢驗。
金海說道,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進一步強化監管、規范醫療物資出口的秩序,對更好發揮我國醫療物資在全球抗擊疫情中的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海關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強化監管,優化服務,支持有資質、有信譽的企業有序出口,為醫療物資走出國門、支持國際社會共同抗擊疫情營造良好的通關環境。
隨著世界各國新冠肺炎疫情的發展和各國抗擊新冠肺炎的物資需求增加,越來越多中國企業生產的醫療物資源源不斷走出國門,為國際社會抗擊疫情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從4月1日到4月12日,全國海關共驗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資價值165.6億元。這既表明了中國產醫療物資對全球抗擊疫情的重要作用,也體現了中國負責任大國的擔當。
醫用物資質量安全直接關系人的生命健康,中國海關始終高度重視,采取有力措施加強出口醫用物資的監管。三部委的5號公告發布以來,在口岸攔截非清單企業生產或者無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的醫療物資3300多萬件,其中口罩3165萬只、防護服50.9萬套、新冠病毒檢測試劑118.9萬份、呼吸機677臺、紅外測溫儀4.6萬件,對于個別出口企業少報多出、偽報瞞報、夾藏夾帶的行為,海關依法依規堅決予以嚴厲查處,并通過“海關發布”等信息平臺予以曝光。
為進一步推動醫療物資的有序出口,依據《商品檢驗法》以及實施條例,經征求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等有關方面的意見,海關總署在4月10日發布了第53號公告,決定對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等直接用于抗疫醫療救治、與人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關的醫療物資,實施出口商品檢驗。根據公告,海關將依法履行醫療物資出口法定檢驗的職責,企業在出口相關醫療物資時必須嚴格履行如實申報的責任。海關對出口經檢驗不合格商品,或者出口屬于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及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將依法依規采取責令停止出口、沒收違法所得、沒收出口商品、罰款等處罰措施,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想特別說明的是,對如實申報、出口合格醫療物資的守法企業,正常通關不會受到影響,海關將繼續提供通關便利;對于違法、失信企業,海關將加大曝光力度,通過提高查驗比例、加大稽核查頻率,開展多部門聯合懲戒等更加嚴格的監管措施,讓違法失信者寸步難行,堅決維護我醫療物資出口的良好秩序。”金海說道。
(記者李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