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2月7日,教育部辦公廳會同財政部辦公廳就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做好疫情防控經費保障有關工作發出通知。
通知指出,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做好高校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的政治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要結合疫情防控工作特點和實際需求,積極籌措資金,及時調整支出結構,確保疫情防控資金及時到位,堅決防止因經費問題影響高校疫情防控工作開展。
通知強調,各高校要統籌資金,確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推進。落實好疫情防控物資采購、在校學生和教職工餐飲、醫療、日用品等后勤保障所需資金,全力保障當前各項疫情防控工作。要提前研判形勢,研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經費保障預案,確保工作及時有效。
通知強調,要發揮高校優勢,積極開展疫情防控科研攻關工作。有條件的高校要及時調整項目庫,支持開展疫情防控方面科研攻關工作,加快病毒溯源、傳播力、傳播機理等研究,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要加強有效藥品和疫苗研發,注重科研攻關與臨床、防控實踐相結合。
通知強調,各高校要做好學生資助工作,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正常生活和學習。要密切關注疫情對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學習生活成本等方面的影響,統籌各類學生資助資金,切實提高資助精準度,并結合高校教學安排調整情況,及時發放相關資助經費。對于延期開學可能造成的獎助學金評選發放不及時等問題,高校應做好預案。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優化管理服務,確保財務工作流程高效順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優化工作流程,改進服務方式,讓數據多跑腿,讓師生少跑路,減少師生員工往來財務部門次數和外出時間,避免人群聚集導致交叉感染,保護師生員工安全。要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進展情況,合理預測、科學填報國庫資金用款計劃,確保疫情防控資金充足。按照《關于疫情防控采購便利化的通知》(財辦庫〔2020〕23號)要求,以滿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為首要目標,建立采購綠色通道,簡化采購流程,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確保疫情防控采購及時便利。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及早謀劃,確保全年預算執行工作順利進行。各高校對于確需調劑的項目,要及早謀劃作出安排,按照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做好預算調劑工作。預算調劑項目要優先向應急救治、隔離設備購置、設施改造等疫情防控急需項目傾斜。高校疫情防控經費安排及使用管理情況,將作為2021年預算安排的重要因素予以統籌考慮。